如果11月中旬甚至12月份仍然是暖冬天气的话,供暖起步时间会否进行调整。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供热时间问题,我市供热时间是在充分考虑了我市气候特点、人体舒适度和供热成本等诸多因素,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时间为11月16日至次年4月5日,是省内供热时间最长且停热时间最晚的城市之一。因为用户的需求并不完全统一,我们将及时、密切跟踪天气变化趋势,提前进行研判,综合考虑天气等各类情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4-11-07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