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供暖费到底是多少,费用有时候会进行调整吗。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供热收费问题,经落实,根据物价局青价格[2008]241号规定:我市市内三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根据物价局青价格[2014]56号文件规定:对居民用户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按照热量计费,并实行分户计量价格。分户计量价格包括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按使用面积计费的30%核算,居民采暖用热分户计量价格具体标准调整为:基本热价9.12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量热价42.29元/吉焦。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数额的,供热企业暂按供热面积收费。因此,如果您家中采用的是分户计量供热方式,供暖费用会因您使用的热量产生不同。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4-11-14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