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李沧区文昌637号渔花苑内住宅审批手续不全,审批局违法审批餐饮娱乐场所轰趴馆KTV旅馆电影院烧烤店!严重侵害居民权益!要求马上撤销当年违规审批!反应多次李沧区审批局推诿扯皮至今!

刘晓倩副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行政审批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根据2024年5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违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公安、消防、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管理”的规定,您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举报,也可采取法律手段,依法提起侵权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2-19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