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局长审批手续问题
住宅性质房屋能不能审批KTV,烧烤店,旅馆?审批需要什么手续请局长答复一下!

刘晓倩副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行政审批局的工作。开设KTV、烧烤店、旅馆等经营活动,均需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申请材料可参考“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https://qydjfw.qingdao.gov.cn/index.dhtml)”中“办事指南”模块。同时,根据2024年5月实施的《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在住宅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时还需提交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因上述几项经营范围均极易产生扰民,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时将严格把关其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除此之外,
1.KTV属于娱乐场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娱乐场所不能设置在居民住宅区内。 因此住宅性质房屋不能审批KTV。
2. 在住宅内开烧烤店的,还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在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根据市城市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青城管〔2020〕99号)的有关规定,各区(市)组织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餐饮业禁设地址目录。对于禁设地址内房屋,禁止新设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于登记地址不在餐饮业地址禁设目录中的,登记机关依法审批。
3. 在住宅内开旅馆的,还应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相关政策及办理条件可咨询公安部门及卫健部门。
2025-02-1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