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正在建设胶州湾大湾区城市,胶州湾东海岸城区胶州湾西海岸城区胶州湾北海岸城区共同组成胶州湾大湾区,要想富先修路,要想发展交通先行,胶州湾大湾区公交同城是胶州湾大湾区同城化发展的前提以及基础。
青岛建设上合示范区属于国家战略。上合示范区能否建设成功首先取决于青岛是否有觉悟有能力解决上合示范区与青岛中心城区的公共交通问题。
青岛中心城区与上合示范区之间直达性地面交通干道只有胶州湾跨海大桥。
青岛中心城区经胶州湾跨海大桥至上合示范区的公共交通线路既是建设胶州湾大湾区城市的必要条件也是建设上合示范区的必要条件。
连基础性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谈什么国家战略?用什么建设上合示范区?谈什么城市战略?用什么建设胶州湾大湾区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目前国家列入公交序列的车辆最高设计时速均为69千米/时,跨海大桥属于高速公路,因此不具备开通常规公交线路的条件。”
政策是由人制定的。政策是为人服务的。政策,既然可以推出,当然也可以收回,既然可以制定,当然也可以修改。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短期之内难以修改,那么完全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解决问题,包括不限于:在公交公司基础上成立长途客运公司,以长途客运的名义实现事实上的“公共交通”。
希望青岛相关部门解放思想以实际行动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基础问题以及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

郝国新上合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上合示范区管委会
感谢您对上合示范区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咨询胶州市交通部门,现回复如下:
跨海大桥属于高速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规定,目前胶州市现有常规公交车设计最高时速均不超过70公里,不具备通行跨海大桥的法定条件。根据法律适用原则,应当优先适用上位法规定,故我市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且公交车辆设立乘客站立区,一旦发生紧急刹车等情况,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近几年,为方便市民与青岛主城区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我们多次与青岛交通局和城阳交通局积极对接,先后延长了3007、3027和3615路公交车至城阳的跨市公交,市民可通过公交与地铁8号线换乘到达青岛市区,也可以乘坐3609路公交车到达铁路胶州北站后,换乘地铁8号线到达青岛市区,实现了我市城区、上合示范区与青岛城区的公共交通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