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振东主任
市法制办
网友您好,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完整,无法更有针对性的给您提出一些建议。根据目前您提出的问题,如果您正面临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问题,请将有关证据材料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以便于他们核实确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属于此类情形,您在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同时,建议您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您的权利主张。谢谢您的参与。
2018-03-2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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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8-03-21 13:52
请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国人大已经表决通过,青岛市法制办什么时候改革完毕?
匿名用户 2018-03-21 13:41
万主任在2016年11月4日做客《行风在线》时回复人和路拆迁居民,法不溯及既往,所以以前的拆迁项目按照拆迁条例补偿,但是超期回迁也不执行,立法法的第九十三条确实有法律法规等不溯及既往,但这条法律的后半句还有,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等的权利和利益是除外的,请给合理的解释一下为什么只是用前半句。像现在有些标准的事例,都是颁布新法多长时间就生效,可没有说你符合以前的标准就可以不按照新标准执行。而且立法法的第九十二条,都有新法优于旧法的表述。这真不是侵害老百姓合法利益的理由!如果可能,我们可否跟您探讨下具体情况的解决办法。
匿名用户 2018-03-2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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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8-03-21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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