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法制办 问题

请问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匿名用户 2018-03-21

请问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何进行行政复议呢?

万振东主任

市法制办

网友您好!很高兴为您介绍行政复议受理相关事宜。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过重或不应当处罚、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许可而未予许可、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满意或者是行政机关不作为等),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有关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等申请材料。另外,法律还对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地域和级别管辖等事项作了规定。如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现场提交(地址: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大厅三楼,电话85916533、85916535)、邮寄提交(地址:香港中路19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网上申请等方式,对于您需要提起行政复议的具体事项欢迎来电或现场咨询。

2018-03-21 15:40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