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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海都集团违反《价格法》欺诈消费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售出的房价很高于备案价

匿名用户 2018-06-20

我于2018年4月18日在城阳区正阳路177号水悦城认购了16号07室商品房一套,同时交了5万元的定金和7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售楼处工作人员说下个礼拜就可以签合同办银行贷款,可是当我们去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房子不卖了。没人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就说领导不让卖了,这么无理的理由,怎么让人信服。我找到位于城阳区瑞阳路的海都集团,接待我的是负责水悦城的李成经理,当时房子也是他批的可以卖,现在他给的答案是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卖不了。真是信口开河,胡编乱造,房子在房产网上的状态是在售。因为我要上楼找他们的总经理田总,出来一个女的工作人员张口就骂我神经病,更牛的是水悦城卖给我们(除了我还有3个业主也认购了水悦城16号楼的商品房)的价格是24000元每平方,但是他们在房产局的备案价格才162000元每平方。他们欺诈消费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人管他们吗?都说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为什么老百姓维权就这么难,可笑的是他们海都集团的企业精神是诚信海都。我想问问,工商局管吗?

王亮副局长

青岛市工商局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们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涉及方方面面,《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有18个部门都有消费维权的职责,你所反映的问题明显属于《价格法》管辖,建议你直接向物价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8-06-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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