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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港名城新街里物业电费收费不合理

匿名用户 2018-10-23

我是新街里的商户,电费一直是物业代缴,然后向我们按1.3元/度收取电费,我们提出质疑,他们答复说电业局向他们收就是1.25元/度,具体收费标准也不向我们公布。今年山东省两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分别是4月1日起执行的和9月1日起执行的收费标准,但是我们一直没享受到这项应有的权利,我想问一下吴总这样是否合理?另外我们能否直接给电业局缴费,以便于费用公开化,明细化,让我们充分了解各个用电时段的费用情况,谢谢!

吴绍军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供电服务的关注。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四次电价调整政策,工商业单一制电价累计每千瓦时降低7.52分,降幅10%。针对物业转供电加价问题,山东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办发【2018】103号)文件,对转供电单位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采用预购电方式的,预购电标准不得高于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即1.0014元/千瓦时。政策要求将国家工商业降价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具体内容您可从物价局官方网站上查询上述政策,如遇到您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2018-10-2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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