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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问题

匿名用户 2018-10-25

您好,请问青岛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转商品房吗?如果可以,需要补缴的土地费用按照什么标准?近期基准低价似乎进行了调整,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新的基准楼面低价呢?

杨军副巡视员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依据我市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

2018-11-0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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