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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简化充电桩安装流程

匿名用户 2019-06-24

很多物业公司为了一己私利,不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而贵公司的申请表格上必须有物业公司的盖章,成为众多新能源车主的绊脚石。请简化流程!

吴绍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民您好,感谢您关注我们的工作!目前,青岛供电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要求,客户办理充电桩申请时,居民低压客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在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文件第六条规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因此,如遇到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给予协调。

2019-06-2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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