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局长:我投诉的市北区安泰广场3号住宅楼304户违规私自在阳台西侧外立面开窗 严重威胁到我家的居住安全。至今在12345 12319 微信 短信 政府信箱 敦化路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投诉几十次了 已有一年的时间。但敦化路城管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应付 懒予执法 回复的内容多次复制粘贴式内容一模一样、自相矛盾、问东答西 不正面回答投诉的问题。304户装修期间在阳台西侧外立面私自开窗明显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违规由城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执法权在城管)。2:违反了《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的形态和色彩(形态:事物存在的样貌,或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违规由城管按照《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处罚》。窗户是开在住宅外立面上,而且是违规开窗。为什么城管执法部门能回复出各种理由不予执法 今天回复那不是建筑外立面,明天又说未在建筑外立面破损挖墙,后天又回复我提供的法律法规都不对 城管部门没有这个法规等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局长主持公道!依法依规督促304户恢复阳台西侧原样,还我家安全的居住环境。谢谢!
匿名用户 2019-09-05

孙炜副局长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网友您好。根据工作职责,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们已转市北区相关管理部门落实。
2019-09-2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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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局长您好!齐东路23号2号楼304户,违法占用共用面积搭建厨房和飘窗,飘窗正面摭挡我家窗户,2018年7月江苏路综合执法中队下达拆除通知,并现场执法,遭到当事人严拒阻挠,致使违法建筑至今没能拆除,当事人以住房小为由,但住房小不是违建的理由,且当事人在滋阳路和黄岛皆有住房,所以不是居住困难。我父亲己87岁高龄,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且齐东路23号303户是其唯一住房,本应安渡幸福晚年,都被304户的违法建筑搞得心情郁闷。恳请孙局长百忙之中过问此事,使此事能依法依规得到妥善解决,不胜感激!祝您生活、工作顺心如意!
匿名用户 2019-09-05 15:52
局长您好,城阳区花溪地二期和龙湖前面规划四路入住4年多了至今未俢,道路被建筑垃圾跟生活垃圾堆满,每天尘土飞杨,居民出行很不方便。希望引起重视,并解决!!!
wx_X86KirLc0unm4 2019-09-05 15:51
城阳区花溪地二期和龙湖前面规划四路入住4年多了至今未俢,道路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跟生活垃圾、每天尘土飞杨,居民出行很不方便。希望赶紧解决!!
匿名用户 2019-09-05 15:36
孙炜长,您好!我是即墨区店子社区的居民,我楼下开设儿童诊所感觉对环保影响很大,因为路北是机关幼儿园,西边是小学中学,东边在托管所,楼上居民,南门口在小区内,一旦有传染病,将对一万多学生造成危害!
匿名用户 2019-09-05 14:56
内蒙古路30号环境差
匿名用户 2019-09-05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