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区长:
您好!我们是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鹏利南华小区的业主。主要有2个问题向您反映。
一、违法物业问题
本小区在购房签订网签合同时,是与北京均豪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来本项目的负责人之一成立了名为青岛幸福里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的所谓“物业公司”,通过暴力手段赶走前期物业,并仗着其控制整个小区供电权的优势,逼迫业主向其缴纳“物业费”。该公司并未经任何正规程序入驻本小区,是一家彻头彻尾的违法物业公司。我们要求取清除该公司,并让之前的法定前期物业均豪物业公司继续回来为业主服务,直至本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房产证问题
本小区自2015年交房以来,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们认为,既然本小区的1234号楼已经交付业主使用,那么这4栋楼的所有房产应当被认为是满足交付、验收要求的合格房屋,且已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那么我们认为政府应该给我们办理房产证。

杨聚钧区委副书记、副区长
崂山区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物业问题。据了解,已有业主将幸福里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撤出此项目,鉴于此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待法院做出生效判决后,崂山区相关部门将依法办理。欢迎您拨打崂山区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电话88999780进行沟通。关于您反映的办证问题。鹏利南华商业广场由青岛鹏利南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0年取得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1年建设单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存在“未申请规划综合验收、未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等” 问题,不具备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条件。下步,崂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与购房者、建设单位保持沟通,共同推进,争取早日解决办证问题。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拨打崂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55557621咨询该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