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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低保,不给办,故意的!

匿名用户 2020-08-26

李村街道办事处,李沧民政局打官腔! 故意的!

王振竹副局长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救助工作的关注。根据《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凡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具体情况可以向市民政局救助投诉热线85795399进行反映。

2020-09-0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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