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郭总。去年单位让我们自己在网上app办理代扣个人所地税事项。我想问问,之前做过填写,还要重新填写吗?就是什么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房贷之类的。如果今年没有填写会怎样?

郭洪源总审计师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按照上述规定,您应该在每年12月份,对次年符合相关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重新申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由扣缴单位在办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帮您扣除。如果忘记填写,将影响您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建议您提前收集准备好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020-10-21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