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司法局 问题

本人张翠云因房子纠纷之事,向司法局领导请求。

匿名用户 2021-03-24

司法局领导您好!本人张翠云,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汪家疃村人,与本村曲广洪在2012年十月二十二日通过法院离婚,法院判给我的正房三间及相对应的平房三间.耳房一间。从法院判决到现在,前夫一直霸占不给腾出来,并且不让另开门。我与2019年十二月向莱西市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三月接到法院执行传票,在一直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我多次申催,法院的人于2021年一月去了趟汪家疃村现场看了看,说让前夫把东西搬出来。前夫也没动,法院说今天解决不了,回去商量一下,而且问我,你能回来住?当时我听了感觉非常惊讶和奇怪,我的房子.我的家.我的权利,不回来住?去哪里住呀?这几年我一直在青岛市打工,住单位宿舍,现在我年龄大了,单位不在续签合同了。这期间我很着急,一直催法院的人尽快执行落实,不是说出差在外地就是开会没时间,我现在没工作又没地方住,让我一个弱女人怎么办呀?我想请求司法局领导,我该怎么办?

万振东党委书记、局长

市司法局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建议您就申请强制执行事项,向原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谢谢。

2021-03-24 15:56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