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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后又出租,政府有何规定?

匿名用户 2021-03-25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青岛市市北区有一些楼房以棚改的名义已征收完毕(地址:南宁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但又将底层的房屋,改造后进行出租,这复合国家的棚改政策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棚改腾空房屋归区政府所有,房屋的处置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具体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市北区政府。

2021-04-0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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