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正合汇商业街吴江路101号、173号、175号、177号、185号居民楼下一楼网点的业户私自在外墙面上挖个窟窿改成烟道进行餐饮经营给楼上居民带来油烟、异味、废气、噪音、安全等问题,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奋进路384号还违法开通天然气进行明火烹饪,给楼上200多户居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汽污染防治法》第81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计专用烟道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希望领导们能现场实地查看,帮助老百姓解决此问题!

周科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关于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正合汇商业街吴江路居民楼下一楼网点业户私自在外墙面上挖个窟窿改成烟道进行餐饮经营等问题,经落实,涉及问题的5家餐饮网点位于扒山社区新改造小区,选址均属于商住综合楼,目前仅有黄岛区老碗面面馆经营证照齐全,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主要经营拉面、肉夹馍,不经营炒菜,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烟口位于门头处,正试营业中,其他4家新开网点均在装修中,未提供出相关证照,尚未营业。根据青西新城环委办发(2021)5号第二条餐饮业禁设区域划定原则第二项规定,对从事蒸煮烫涮和冷冻食品、凉菜加工等工艺的,馄饨店、排骨米饭、黄焖鸡米饭、面馆等经营项目的,不划入禁设区域范围。下一步,长江路执法中队将持续关注此处经营业户,对其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关于奋进路384号私自开通燃气的问题,业户现场出示了与青岛新奥燃气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合同,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该业户规范守法经营,避免扰民。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