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在建设中,多次与崂山区相关部门沟通市政配套事宜,2015年崂山路改造也敷设供水管道,但不知什么原因,石湾山庄自来水还是迟迟未与市政管网联通,期间石湾山庄业主、物业公司与开发企业,多方多次与崂山区沙子口供水公司协调,均未果。
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八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供水专业规划和城市供水需求,组织制定城市供水设施年度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第九条中还阐述,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供水设施,达不到规定水压标准的,应当建设相应的二次供水设施。具备条件的,应采用无负压直接增压供水方式;条例第十二条还规定:原有住宅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除因为建筑安全等原因无法改造的外,由供水企业进行改造,用户应当予以配合。所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石湾山庄小区的供水,现在依然按照建设初期协调的供水方式,从相邻小区转供水已达八年之久,先不说石湾山庄小区用水受制于相邻小区,也只能相邻小区在保持没有用电故障的情况下才能正常使用。令业主们非常苦恼,大家频频抱怨,这哪是一处高档别墅小区的样子啊。
恳请崂山区区政府相关部门,调研和督导石湾山庄自来水与市政管网联通及自来水一户一表开通问题,我们翘首期盼!

宋明杰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注。经落实,石湾山庄建于2005年,建设开发单位为青岛金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区建成之初,因建设单位对市政供水配套费用支出有困难,一直未与供水企业签订供水服务合同,建设单位自行从临近的颐和星苑小区接入自来水供居民使用。目前,相关配套市政管线已经到达项目红线,具备接入条件。但由于小区地势较高,需要开发建设单位增设二次供水加压设备后才能满足用户对水量、水压的要求。供水企业前期已经主动对接开发建设单位,建议尽快办理用水报装,但开发建设单位至今未予办理。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崂山区供水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继续与开发建设单位对接,尽快解决居民的用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