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琴岛e保,可否在系统的讲一讲。哪些人有参保必要,哪些无需参保。最高保额看着挺高,但感觉由于报销金额的限制,平时应用到的不多。

张可功党组成员、副局长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您好,“琴岛e保”研发团队在研究设计“琴岛e保”项目的保障内容时,着眼于解决参保群众就医费用高、负担重的难点、痛点,设定了以下四重保障责任。
一是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障。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由“琴岛e保”按70%比例赔付。
二是医保范围内门诊慢特病费用的保障。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慢特病规定的目录内费用,同样按上述标准予以报销。对于生效前已经办理医保门诊慢特病的老病号,其门诊费用仍然可以由“琴岛e保”予以报销(报销比例略有降低),这是区别于普通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上述两项保障内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50万元。
三是医保范围外相关药品费用报销。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使用的医保规定外的合理药品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2万元以上部分,由“琴岛e保”按60%比例赔付。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0万元。目前我市已确定近700种范围外药品,后续还将根据理赔情况适时进行增减调整。
四是特药/特材费用报销。针对恶性肿瘤等特殊疾病的临床需要,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医保规定外的特殊药品及特殊医用耗材(以下简称特药特材),每种特药/特材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2万元以上部分,由“琴岛e保”按70%比例赔付,一个保险年度内所有特药及特材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50万元。参保人员之前已享受相关特殊药品及特殊医用耗材报销的,参加“琴岛e保”后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付(略低于健康参保群体)。目前我市已确定特药特材品种为15种,将根据理赔情况和群众需求,由承保机构适时进行调整。
“琴岛e保”保障的是因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费用,“保险保的是不可控的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是青岛市除了社会医疗保障之外,额外的一层保障,是由青岛市参保人自愿共同构建的一层医疗保障,我们建议大家踊跃参与进来,参与的人越多,才能让“琴岛e保”这层保障更好的持续下去,保障水平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