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一,2011年8月31日我的合法房屋被拆,我打110报警,派出所立案;2011年9月5日我和家人被打,我打110报警,派出所立案。
证据二,2017年10月26日在城阳流亭被绑架殴打,我打110报警,流亭派出所立案。
证据三,2020年5月21日天水路派出所关押我23小时,期间民警还辱骂我的;身份证和上访材料扣押至今未归还。
2021年6月10日 南王社区455号
王屯元 13969767730

荆会平党委委员、副局长
青岛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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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