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但是原来的职称就不能继续申报了,必须改系列。不仅要从同等的职称级别重新考评,而且即便能考上也要从最低的等级开始聘任。这样的规则合理吗?其实这是在变相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希望人社部门能从职工实际出发,允许转岗职工在考评同等级职称后,能按原等级聘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王尧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人社局的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规定,“申报人一般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高层次人才等评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申报人申报某一系列某一级别的职称时,一般来讲应从某系列职称的下一级逐级申报,当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晋升其他系列职称时,就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改系列申报职称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改聘职务前后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您反映的职称聘任政策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建议您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85912093,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解答。
2021-09-17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