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题

只有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网友 2021-11-01

公积金提取

曹彦平党组书记、主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因此,只有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您办理了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通过贷款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您还有其他公积金问题,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532-12329咨询。

2021-11-02 15:36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