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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双方是两家中国公司,签订合同时能不能约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匿名用户 2017-07-11

王恒东党组书记

青岛仲裁办

您好。这个问题具有争议性。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各级法院均有一些案例已经明确表明,对将纯国内争议提交境外仲裁机构仲裁持否定态度。如果双方都是中国公司,约定国外机构仲裁,在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等方面有较大法律风险。现在国内的仲裁机构有200多家,不少排名在前的仲裁机构在专业水准、争议解决能力方面已经迈入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行列。且你们双方作为中国公司,对国内的法律和交易惯例应更为熟悉,在国内解决争议更可以降低争议解决成本,提高争议解决效率。所以,建议您们双方可以考虑选择包括本会在内的国内争议解决机构解决争议。

2017-07-1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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