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问题

杨局长,在小区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开发商卖房搭配指定业主占用,物业收费是否合法?

匿名用户 2021-12-22

小区物业和开发商隶属关系,实行前期物业管理。依据法规小区内道路是公共区域,物业收费收益业主共有,要公示。经查询小区竣工验收平面图,在道路上没有施划停车位。开发商卖房榙配指定占用,物业收费以开发商设置为依据不属于公共区域经营拒绝公示是否违规违法?

杨爱民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

您今天所反映的问题是物业小区内部规划停车位是否合理,小区内部道路停车不合规,以及物业收费收益如何公开的问题。这是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请向物业主管部门反映。

物业收费,不管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还是后期的企业自主定价,都应当依法明码标价,如遇到有收费不明码标价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12-23 15:01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