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快手”等网路直播,也成了网购的一个平台,类似电视购物。那末,有没有对“快手”直播带货进行监管。营造良好的网购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的通过网购来进行消费活动。

杨爱民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
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网络直播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也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直播营销平台、直播发布者、营销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都作出相应的规定,运营者不能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等八种行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由于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者数量众多,每次直播活动中销售的商品也不同,首先于当前监管技术手段滞后等原因,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违法问题,存在在线电子证据实时提取困难等问题。目前,青岛市局正在与山东大学等高校和第三方软件开发机构加强交流沟通和合作,通过AI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对网络直播进行监测并固定证据。并对取证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依法进行从重处罚。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12-23 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