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出租车司机,最近T3出行等网约车低价促销、违反市场秩序,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哪方面属于市场监管局管辖,希望给予明确答复。

杨爱民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根据现行的价格政策规定,当前城市出租车价格是由交通局和发改委定价,执行国家定价政策标准;网约车是交通运输新业态,其价格不受国家管控,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其反映的不是价格违法行为,而是交通运输行业两种价格体系的竞争问题。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应由主管部门答复该行业及市场现状问题。同时推广打车软件属企业自主经营行为,从投诉内容来看,推广打车软件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管理范畴。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12-23 1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