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有先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应急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共消防安全的关注。近年来,我市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摆在重点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应急部下发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消防救援部门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不断深化综合治理,有效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
一是行业部门联动协作。联合住建、城管等5个部门,制定《全市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针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工作,按照“自查自纠、互查互纠”的工作原则,聚焦物业管理领域物业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行政管理部门四大主体开展整治行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推行“楼长”制度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联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住房城建等部门开展“实名制”排查,下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七个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推广“七个一”(一栋一案、一岗一责、一楼一长、一区一网、一户一卡、一季一演、一月一查)消防安全监管措施。截至目前,共设立楼长12288名,6663个高层建筑已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定期调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隐患检查整改、入户宣传教育,全面自查、排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管道电缆井封堵不严、电气燃气管理不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差等“六类突出问题”,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制作《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图解海报,统一组织印发、张贴,切实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一警七员”实名制实操实训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培训3万余人。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大使”行动,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扎实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共聘任248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尤其是高层建筑逃生自救能力大幅提升。对社区物业从业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分期分批组织培训,累计培训人员8000余人次,组织逃生自救演练63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