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震党组书记、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我家楼前的树木严重挡光而且摇摇欲坠很危险,我是否可以将树木迁移、砍伐”问题,擅自迁移、砍伐树木,违反《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需要,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需要迁移树木的,应向园林主管部门申请,无迁移价值的可申请砍伐。您应根据所在区域、树木数量和大小等,向市或区(市)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否则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通过“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或 “点·靓青岛” 微信小程序中的“微信有奖随手拍”模块进行有奖举报,感谢您的参与。
2022-06-22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