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玉勇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
1.关于物业服务等级问题。经对接西海岸新区住建部门落实,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新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止,后续可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组织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新的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此之前,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张家楼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若您有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可进一步联系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6988589)。
2.关于物业收费高等问题。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议您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3.关于小区附近环境问题、车辆行驶和安全隐患问题,根据职能,建议您向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或交警部门反映。
4.关于售楼处承诺的改建幼儿园问题。属于口头承诺虚假宣传的,建议您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如果双方已签订协议,出现合同纠纷,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协商解决。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2022-08-2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