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响应,是否不适合用于长态化防疫。

邢晓博副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根据专家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件大小、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因素综合分析研判的结果,由市、区(市)两级人民政府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根据相关单位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研判结果,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作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2022-11-30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