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农村地区已退休的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龄近三十年)退休待遇每个月仅有1000多元,且退休后没有职工医疗保险,需要自己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同时,退休发放的基数由各乡镇自己决定,与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发放的资金由各乡镇财政承担,每年退休工资调整的幅度由各乡镇自己决定,造成一种现状,相同工龄的退休人员所在乡镇不同,退休发放的退休工资不尽相同。
请问,胶州农村地区非事业编幼儿教师退休待遇该执行什么标准?青岛市有没有统一标准?为什么在胶州一镇一策?每年增长幅度各个乡镇自己说了算,各个乡镇每年涨幅有的多有的少,拉大了退休教师工资贫富差距。
之前在职的时候,待遇没有五险一金,到手工资少,快退休的时候工资才涨到2000元出头,现在,在职的非事业编幼儿园教师待遇好了,五险一金都有,到手工资也多。好时候没赶上,苦了我们这一批人,现在退休后,退休到手工资也挺少。
我们这些人当时为什么不给入五险?退休之前为什么不补缴五险,让我们享受正常的退休待遇?我认为现在实行的政策非常不合理,对我们很不公平。

赵岩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国家正式职工的,其从事代课教师期间可计算工龄,达到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如您领取的待遇(您所说的“快退休的时候工资才涨到2000元出头”)不属人社部门发放的职工退休待遇,建议您咨询所在地政府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2023-04-27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