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每年都按时交,供暖维修不是份内责任吗?有更简单经济的室外管道维修不解决,偏粗暴要求每户交单元暖气改造4000多元,无合同无规划完全外包(外包和供暖公司分成)!就想问问,小区改造为何同一栋不同单元不同待遇!何时解决问题,今年能否供暖!去年缴纳的暖气费和改造费单据均在!合理吗?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管道改造问题,经落实,镇江路37号为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供热范围。供热系统为开发建设单位配套的单管串联系统,供热设施已经使用超二十年,在运行过程中,频繁出现供热设施漏水现象。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该单元楼内供热设施属居民产权,因此,维修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亨通达公司服务热线85821724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4-11-14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