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主任,请问全民所有制企业拟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有一块划拨地在设立之初评估作价作为注册资本,现想了解在改制过程中,该划拨土地是否可以由改之后的公司承接?
如可以,需要履行何种手续,其审批程序是什么?
十分感谢!

王孝芝党委书记、主任
市国资委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批手续,具体可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2024-12-19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