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工资和档案单位一直不给。单位拖欠的工资法院给予执行,已立案。
对于我的劳动档案不给执行,那仲裁后,我的劳动档案怎么办呀?单位一直压着不给,劳动关系已解除,就是我的劳动档案不给。

田有赫副主任
青岛仲裁办
这位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参与!青岛仲裁委员会是受理民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解决经济纠纷的机构。您提的这个问题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不归我委处理,而是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畴,请您拨打电话:0532-82669737、82669738,向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咨询。
2018-07-25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