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劳动报酬争议申请了劳动仲裁,今天下午开庭,开庭时没有裁决员,只有一个书记员,我回家后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个现象是不合法的。

田有赫副主任
青岛仲裁办
这位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参与!青岛仲裁委员会是受理民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解决经济纠纷的机构。您提的这个问题属于劳动争议,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不归我委处理,而是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的受理范畴,请您拨打电话:0532-82669737、82669738,向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咨询。
2018-07-25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