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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田主任,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匿名用户 2018-07-25

田有赫副主任

青岛仲裁办

网友您好!一般来说,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能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措施由人民法院采取。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虽然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但仲裁委员会本身不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只能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018-07-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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