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洪源总审计师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这位网友您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例如: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具体政策可关注我局最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共五类27条,每条按享受主体、优惠内容、政策依据予以列明,查询网址http://qingdao.chinatax.gov.cn/ssfg2019/yhzc/202009/t20200914_58410.html
2020-10-21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