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洪源总审计师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网友您好!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单位或个人可以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线索。举报受理部门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举报电话0532-83891300,同时检举人可以就近到各区、市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0-10-21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