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城市垃圾清运服务,餐厨垃圾处理\"这一项,但需要办理有效许可证才能经营,所以需要咨询 1:办理此证件需要提供什么申请材料? 2:办理此证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3:办理流程具体是有哪些?

路玉军党组书记、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
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局工作的关注。您提的如何办理“城市垃圾清运服务,餐厨垃圾处理”许可证分为“城市生活垃圾青岛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这两个事项都在市行政审批局办理。
一、办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
(一)需提供材料: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申请表
2.企业法人代表和经营、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市政、园林、环境、会计、经济等相关工程类、财经类);
3.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4.企业关键和需持证上岗人员上岗证书(如驾驶证、安全员证等)、
5.机械清扫车数量材料;服务人员数量,收集容器相关资料;运输全密闭车辆情况材料(对服务人员、收集容器、运输车辆的情况说明)
6.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所必须配备的设备、机械的购置凭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发票);
7.固定收集转运地点的有关资料(中转站、收集点相关图片);
8.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需满足条件
1.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许可办理条件包括分级条款、通用条款两部分。分级条款是指一、二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所分别具备的相应条件;通用条款是指所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分级条款
(1.1)一级企业条件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企业: 企业拥有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城市环境卫生及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吨以上扫路车(吸扫车)、洒水车、冲洗车等车辆总数不少于15辆,具有小型道路保洁专用车辆不少于5辆;机械清扫车辆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
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企业拥有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专用垃圾运输车辆(单台载重5吨以上)不少于20辆,总载重量≥200吨 ;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和自动卸载功能,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记录仪;运输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1.2)二级企业条件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企业:企业拥有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城市环境卫生或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吨以上扫路车(吸扫车)、洒水车、冲洗车等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 ;具有小型道路保洁专用车辆不少于3辆;机械清扫车辆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
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企业拥有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专用垃圾运输车辆(单台载重5吨以上)≥8辆,总载重量≥100吨 ;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和自动卸载功能,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记录仪;运输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2)通用条款
(2.1)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健全,组织结构设置合理;
企业具备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制定了应对特殊天气、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2.2)企业人员要求
企业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作业所必须的管理、驾乘、调度、维修等人员。所有正式人员应达到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明。
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与所驾车辆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汽车驾驶经历。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核查)--批准
二、办理餐厨废弃物处置
(一)所需材料
1.青岛市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经营、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市政、园林、环境、会计、经济等相关工程类、财经类);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市政、园林、环境、会计、经济等相关工程类、财经类);
4.企业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管理规定;对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工程技术方案;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5.企业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书(如:安全员证、电工证、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证等);
6.处置场的环境及专业监测设备及其他必要仪器、设备、机械的购置凭证(发票);
7.处置场规模材料及规划部门选址许可证;
8.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9.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需满足条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健全,组织结构设置合理,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垃圾处理或者高浓度有机物处理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5)具有成熟可靠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技术方案,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餐厨废弃物(餐厨垃圾)处置服务审批条件为第(1)、(2)、(3)、(4)、(5)、(6)条;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置服务审批条件为第(1)、(2)、(3)、(4)、(5)、(6)条。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核查)--批准
此外,您也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点击办事服务-搜索事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点击“办事指南”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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