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小卖部,小餐馆。是否也需要经过行政审批。

路玉军党组书记、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
亲爱的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局工作的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您可以进入青岛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青岛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在“办事指南”模块查看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后,点击“企业开办”,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办理。如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业务咨询”栏目,查找并拨打拟开办个体工商户所属登记机关的联系电话具体咨询。
如您需要开设小卖部,除需取得营业执照外,若小卖部从事的经营范围中含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如经营食品等,还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如您需要开设小餐馆,除需取得营业执照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您可以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http://qdzwfw.sd.gov.cn/qd/public/index/statichtml/index_qd),定位到所在区站点,搜索食品经营许可,按照办事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全程网办。如有疑问或需要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也可直接拨打网站载明咨询电话咨询。
谢谢!
2022-07-19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