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埕口路 4 号相关问题#



1诉求:
我们回迁户被迫流浪9年无家可归,我们商品房业主散尽家财只能租房在外 6 年。不要业主一投诉该问题,政府动不动就回复是开发商违规行为,建议走法律途径。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就是政府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吗?难道要我们回迁户也要起诉开发商?回迁户也要为开发商违规行为而买单?一种不闻不问的漠视态度,这能不让老百姓心寒吗?
目前本事件涉及回迁户和商品房住户的家庭有约 100 个,共计 400 人切身利益。如果此事不给予满意解决答复,我们就誓不罢休,我们会以各种方式不断投诉,以各种方式不断维权,以各种方式不断宣传。我们要坚决与官僚主义,与这种不认真不负责的态度斗争到底!
附:全体代表联名签字手印!
2投诉:
整个项目 10 年来演变发生过程。开发商固然有错,工程主体都已全部完工,楼和小区就摆在那里,但核心实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老百姓眼睁睁看着房子就是住不进去。市北区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如规划局、住建设局)要敢于担当,勇于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和切身利益。目前该事件不仅仅是房子本身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上升为关乎百姓民生的问题,关乎百姓余生幸福问题,是社会舆情问题,是政府执政的根基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政府不能让百姓为难,不能让百姓受委屈啊。老百姓要试问一下,这件事到底能不能解决?是不是不敢动真碰硬?是不是新官都不理旧账?是不是都要把难啃的骨头留给下一届政府去办?现在开发商被政策性要求逼得一问三不知,无法给业主回答任何问题,已被多方起诉查封所有资产,被业主关门堵窗当面质问。开发商已经无能为力,任听政府决策。我们想问一句,政府在整个事件中就没有问题吗?政府就没有过错吗?仅仅是开发商单方面的责任吗?你们的监督监管在哪里?你们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又在哪里?
3结论:
目前商品房业主集体维权,已经找开发商,开发商答应8月23日进场装修,日期无法改变。业主等不到是否验收?一切后果由开发商和政府承担,因为开发商与政府之间扯皮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老百姓就要住房装修

刘玉勇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经落实,市北区埕口路4号荷翠阳光项目,由青岛蔚兰广源有限公司建设。目前,蔚兰广源公司正在办理规划验收等相关手续。该项目由市北区政府牵头梳理相关政策要求和法定程序进行推进,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北区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