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后,青岛市各大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及医护人员响应国家号召,倾注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积极投身到投疫工作中,导致本身医院的经营和收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医护人员的待遇也随之降低。作为在疫情面前不顾个人生命安危、抛家舍业的医护人员,他们虽不计较个人得失,但作为政府部门应当考虑到这一问题。
建议建立应对公共卫生事业时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财政资金和薪酬待遇财政补偿机制。

吕坤政副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青岛市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重点学科、人才培养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投入责任,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同时,对于市属公立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五项社会保险予以全额补助。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全力与医疗机构共度难关,一是为缓解疫情期间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困难,青岛市财政每年提前拨付市属公立医院人员经费补助,有力保障了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二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自2020年以来,保障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资金15.77亿元,专项用于医疗机构设备物资购置、一线医务人员补助、补齐发热门诊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等。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的要求,抓好政策落实,逐步完善对公立医院因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全力保障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2022-09-01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