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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违规办理假名帐户

网友 2022-09-08

关于青岛农商银行城阳区东城支行违规办理假名账户的投诉信

投诉单位:青岛市农商银行城阳区东城支行

相关卡号:6223190217532958

开户日期:2011年12月9日

事情经过:2022年4月19日因为需要办理一张农商银行的银行卡,我去农商银行开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我在青岛市农商银行城阳东城支行开过一张银行卡。需要注销以前的卡。我之前没有办理过农商银行的卡,于是我在2022年6月17日到农商银行东城支行提交查询申请,2022年6月20日经查询卡内资金流水高达人民币800万元。查询开卡记录发现开户时我的名字不是我本人签的。我的开户记录的上一页和下一页分别是陈群和揭连武,两人是我之前工作单位鹏利源工贸公司的同事,并且我们三人的开户签名笔迹相同,出于同一人之手。

申诉要求:

1,因为该卡开户没有我本人的授权,严重危害金融消费者安全。青岛市农商银行城阳东城支行的工作人员在此事件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16条,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第32条,(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文件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请相关银行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因为卡内资金流水巨大,请求青岛市农商银行城阳东城支行出具详细该事件的调查报告,以此证明本人与此卡无关。

李继明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青岛银保监局的工作。我局已经收到相关举报材料,我局正在对上述举报事项进行核查,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我局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书面调查意见并告知举报人,如情况复杂,需要延长调查期限的,我局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举报人,但一般不超过30日。如果您有进一步的证据材料或事实线索,可拨打12378向我局投诉,也可以寄送信件或到我局反映相关情况。地址:青岛市香港西路69号青岛银保监局消保处。

2022-09-0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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